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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章:越氏初云嫁夫薛琮二心不同难归一意

 

越初云一个人能吃多少用多少,见的人多反而惹他烦闷,丹书只好想着办法让厨房在吃食上换花样,又不时提议越初云出去走走,当是散心,可越初云懒得出去,每日不是坐着发呆,就是心不在焉地翻书。

时日久了,连丹书都觉得心上压了块大石头。

其实道理越初云都懂,他还年轻,是犯不上置气,但他知道自己不是置气,就是累得很,想到那个孩子就难受,那种落空的感觉挥之不去。

他心想自己上辈子一定是个十恶不赦之人,否则这辈子怎会亲恩断绝,夫妻离心呢?那个孩子的到来就像救命稻草,他盼着那个孩子,如同盼着日后能不再孤孤单单的,他以为自己有个孩子,一切就会不一样,至少他会给那个孩子他小时候得不到的陪伴,而如今,再不可能了。

他什么也没有做错啊。

他也不想没有母亲,也不想父亲一看到他这张像母亲的脸就难过。他从小到大都循规蹈矩,乖巧听话,哪怕是继母苛待,异母弟弟处处压他一头,也没有跟父亲多舌过一句,他以为这样,父亲就会喜欢他。

他也不想丈夫另有心上人,也不想在新婚之夜被晾在一边,他以为自己只要足够软弱,足够识相,薛琮就会知道他的好,就会在喜欢公子无垢同时,在心里腾出一点点地方给他。

到头来,谁也不喜欢他,谁也不要他,谁也不肯给他一点点地方。

哪怕越初云已经不在乎薛琮了,可这种想法还是会挟持着他,他吃得很少,也睡不着。

他开始趁南苑上下人都休息之时,漫无目的地在府里游走,活像一个鬼魂。

南苑这处地方虽是偏僻,但独有一份清幽和灵气,特别是后院,连着一片湖,还建了湖心亭和戏台,就是年久失修,缺人打理周围的花草,否则景致应是不错。

刚住进来的时候,丹书带着越初云把这园子逛了个遍,本也看上了这湖心亭,但一听不安全,便不让越初云去了,越初云不会水,掉下去可大可小。丹书想着以后总要休憩一番,但苑中杂事颇多,他便抛诸脑后了。

越初云偷走出来已经好几次了,这样出格的事却让他难得的感到有趣,提着灯笼这里看看那里看看,明明白天都来过的地方,却好像都不一样。

夜里好安静。

他一个人坐在湖心亭里许久,不觉得有什么不安全的。

哪怕不安全又怎么样呢?他想。好没意思。

越初云坐了一会儿,突然想要跳进黑色的湖里,而且几乎是在这个想法产生的同时,他就这么做了,他在那刻恍然大悟,这绝不是一时兴起,而是蓄谋已久。

湖水刺骨的冷,迫不及待地钻入他的嘴和鼻子,他不能呼吸,更不能控制身体,可哪怕如此煎熬,他整个人还是麻木的,是游离的,即便忍不住开始挣扎,也不是真的有任何求生的意志。

他要沉下去了,要沉下去了,要沉下去了。

在即将失去意识之前,他感觉到自己被什么东西抓住了,很暖。

越初云惊醒过来的时候,还以为自己只是做了一场噩梦。

直到发现头发都是湿得,才知道不是梦。

他好奇地看着四周围,是他从来没到过的一间屋子,很破,角落里堆着柴,像是杂物房,中间烧着火,架着炉子,不知道在煮些什么。

越初云脑子一片空白,不知道自己到底来了什么地方,直到肩膀被人碰了碰。

有个人问他,“你醒了?”

越初云吓了一大跳,整个人往后瑟缩了一下,定过神来才发现屋子里还有个极为高大的年轻男子。

男子被这反应弄得无所适从,“胆子这么小,你跳什么湖?”

越初云听见跳湖,才想起来自己都做了些什么,可是他不认识这个人,也不记得南苑有这个地方。

“你不会说话吗?”男子看了看火,用一个有缺口的碗盛了点粥出来,“要不要喝碗粥暖合一下?”

“你是谁?”越初云十分警惕地看着对方,“我从来没见过你。”

“会说话呀?”男子笑了笑,他身材高挑,浓眉大眼,看起来不过十七八,不太像北泽当地人,“这段时间总觉得晚上有人在瞎逛,他们还说闹鬼了,原来是你。”

他捧着那碗粥,等不烫了才塞到越初云手里,“快喝,别冻着了。”

越初云有些挫败,他还以为自己的夜游神不知鬼不觉,没想到原来都传开了,想丹书不信这些,又怕他害怕,所以才都没告诉他。

他喝了几口粥,热热的,里面还有一些绿色的菜叶,他甚少尝这些简单粗糙的食物,倒也不难下咽。

男子见他肯喝粥,总算放下心来,折了点树枝丢到火堆里,“你做什么要跳湖?若不是我听到动静,可没人救你。”

越初云自顾自地问,“你到底是谁?”

“你是前院伺候这里主人的吧?自然不认识我,我谁也不是,就是讨饭上门的,这里厨房里的姐姐看我可怜,给我安排了一个砍柴的差事。”

越初云平日里深居简出,自然不会与府中一个砍柴的碰面,这人不知道他就是口中的“主人”,他也不想说。

“你叫什么名字呢?”

“我没有名字,厨房里那几个男人只叫我野狗。”

“野狗,这算什么名字?”

“当然不是名字,只不过我刚来的时候跟狗抢饭吃,所以他们就这么叫我,你叫什么名字?”

越初云想了想,回答道,“我叫皎皎。”

皎皎是他的小名,唯有被赶出府的乳娘和他父亲叫过,刚嫁给薛琮的时候,他告诉过薛琮,可以叫他皎皎,可薛琮从来没有叫过,估计是不想和他如此亲密。

“皎皎,好,我知道了。”野狗见他端着碗粥,只喝了一半,“你快喝呀,不喝凉了。”

他不知道,这已经算是越初云胃口好了。

“我喝不下了。”说罢,他便放下了那碗粥。

野狗看着那喝剩的半碗粥,像是很可惜,他嘟囔了一句什么“北泽人都这样,真造孽”,就抬起那碗粥,一口气喝了个干净。

“你为什么住这里?下人都有专门的住处的。”

“下人也分三六九等,看你样子也知道是吃好穿好的那种,我是东澹人,除了那个好心的姐姐外,其他人都看不起我,说我脏,不许我去那里睡,没事,这里挺好的,省得和其他人挤了。”

“吃饭你也一个人吃?”

“对呀,那个姐姐有时候给我拿点米面,又准我用这些不要的锅碗瓢盆,我自己会煮东西吃,你刚刚喝的菜粥,那里面是野菜,我去周围摘的,北泽就是好,不用怕饿肚子。”

越初云知道东澹,那儿早就国不成国,家不成家了,老百姓吃不上饭,年年都饿死人,也有大批的流民逃难到北泽或是南沚,起初北泽还设过救济处,可后来因一些东澹人又偷又抢,北泽人对东澹人的印象就不好了,还说他们从不洗澡,脏得很。

可眼前这个人,身上穿得虽破旧,却看得出很干净,越初云甚至能闻到对方身上清淡的皂角味,他嗅了嗅,不对,这味道似是自己身上的,可他养尊处优,平日里沐浴都是用澡豆和熏香,不是这个味道。

再看自己身上穿的,也不是原来的衣服。

越初云大惊,“你脱我衣服了?”

野狗抓了抓后脑勺,耳朵很快红了,“你原来的衣服又湿又冷的,不换掉会生病的,我帮你脱下来拧干了,还在烤火呢。”

越初云想到自己被眼前这个才见面的陌生人脱了衣服,红“唰”一下就红了,“你还给我洗澡了吗?”

“没,我用瓢盛热水帮你冲了冲,然后用热毛巾给你擦干了,我都闭着眼睛的。”

这和洗澡也没两样了,可野狗不那么做的话,越初云很容易着凉,不像现在,整个身子都是暖的。

不管野狗是否有意逾矩,他们都已经不清白了。

可是很奇怪,明明面对的是这样一个壮硕的异邦人,越初云的戒心却很快就卸下了,他突然想起了一点什么,脸变得更红了。

“你是住前院那个大屋子吗?我送你回去好不好?你这样偷跑出来,还跳湖,被人知道了是不是不好,你们北泽人规矩太多了,这个也不能做,那个也不能做的。”野狗摸了摸一旁用树枝架起来的衣服,离火堆近的那几件是越初云的,“你等等,这衣服马上就干了,你换了再回去就没有人知道了。”

“我困了。”越初云身上穿着陌生男人给他换的粗布衣服,盖着打补丁的毯子。眼前的火堆时不时发出声响,他突然眼皮打架得厉害。这很少见,毕竟他很长一段时间都睡不着觉。

“我想睡一会儿。”他说。

野狗看他都把眼睛眯起来了,就知道他是真的累了,可若是天亮了,被人发现他们俩厮混在一个屋子里,自己还是个东澹人,不知道会传成什么样,他好不容易从东澹一路逃到北泽,又这么好运气能在这大户人家混口饭吃,他可不想有什么意外。

何况,看着昏昏欲睡的越初云,他不忍心。

“那这样,你睡一会儿,天亮前我叫你起来,好不好?”

“唔……”越初云含糊不清地答应了一声,没过多久就睡了过去,梦里有人抱着他,那个人用手掌摩挲他的身体,用自己的体温去暖他。

越初云久违地好眠。

野狗未曾合眼,一直守着他,在天亮之前,他捻起越初云的一簇头发,边拂越初云的脸,边轻声唤着“皎皎”。

越初云隔了好久才找回贪睡的感觉,却又被弄醒,不由得皱起了眉,样子有几分可爱。

“你先把衣服换了吧。”野狗把干了的衣服递给越初云,然后迅速别过身去。

越初云打了个哈欠,他动作很慢,先把野狗给他换上的衣服脱下叠好,然后再穿回自己的衣服。

他不知道自己在磨蹭什么,但不着片缕地看着背对自己的野狗之时,他心里应当是有什么东西,开始生根发芽了。

“我换好了。”不知为何,明明穿好衣服,他反而有些羞涩地把头低下来。

野狗小心翼翼地转过身来,“你还能走吗?要不要我背你?”

越初云腿一点事都没有,不知道野狗怎么会这么问,或许是他看起来总是病恹恹的?那也不至于走路都走不了吧?

“我走不了。”

越初云撒了谎,他觉得这样骗人很有意思,毕竟从前他一直都是老老实实的,没有骗过人。

野狗应该是注意到了越初云眼睛里掩藏失败的笑意,明知故问,“真的假的?”

“……假的。”越初云坦白道,他心想自己还不怎么会骗人,但以后多骗几次就好了。

正当他准备站起来的时候,野狗背过身去蹲下,有些拿他没办法地说,“……上来吧。”

越初云在坤泽里算高挑的,可伏在野狗的肩膀上,才发现自己还差得远,野狗估摸着至少有八尺,被他背着,感觉离月亮都近一点了。

月亮走,他们也走。

“我知道你抱我了。”越初云小声在野狗耳朵边上说。

或许是他呼吸时气息带着体温,野狗汗毛都立了起来,不过他已经摸清越初云的套路了,这个漂亮的坤泽脑子不好,完全没有北泽人所谓的礼数,轻浮得很。

他不回答。

“你身上好热,像个暖炉一样,也很好闻。”越初云嗅了嗅野狗的脖子,“你刚洗过澡吗?”

“我来了这天天洗,谁不喜欢干干净净的,以前逃难不方便洗才不洗的,饭都吃不饱的时候,谁还想这些。”

“东澹是个什么地方?”

“鬼地方一个,一会儿旱一会儿涝的,熬不完的天灾人祸,你还是不知道的好。”

“那你喜欢北泽吗?”

“喜欢啊,能吃饱饭,又能洗澡,就是北泽人都不待见东澹人,不过你看,我们东澹人也不是那么差,今天我不就救了你的命吗?”

越初云想,野狗对他这样说,会不会是想从他这里获得什么呢?

“你知道我一定会感恩图报?”

野狗笑得咧开嘴,“救人还管对方感恩图报吗?以前逃难的时候,见到快饿死的人,自己不够吃的口粮也要拿出来,不也知道对方还不了吗?但那是人命啊。”

越初云觉得自己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了。

“你还没说为什么跳湖呢?是不想告诉我?”

越初云摇了摇头,他暂时还不想说。

“活着是很难的,你根本不知道自己多幸运,你这样的相貌生在东澹,会渣子都不剩的。”

他们你一言我一语地说着话,没走一会儿就到了前院下人的住所。

野狗没把越初云放下来,而是问他,是不是还住在更前面的地方,像他说的一样,下人也分三六九等,这家主人的随身侍从,甚至有单独的厢房。

野狗不认识那里,他从来没去过。

越初云一路指,让野狗把他送到了丹书的住处。

野狗忍不住打量眼前这间屋子,和他睡的破地方简直一个天一个地,“你赶紧趁没人看到进去吧,下次别再想不开了,还有平日里多吃点东西,瘦巴巴的,连我这个逃难的都不如。”

越初云拉住野狗的衣袖,“我还能来找你吗?”

野狗神情错愕,“找我做什么?”

“你救了我的命,我想谢谢你。”越初云想了想,“我下次带东西给你吃好不好?我会做点心。”

野狗犹豫着没有立刻作答,但最后还是点了点头,又嘱咐越初云,“那你记得偷偷来,别被人发现了。”

越初云笑着“嗯”了一声,野狗也忍不住回以笑容,随即转身离开。越初云本来想趁野狗走了之后直接回自己的房间,结果野狗回头看了一眼,见他不进去,有点疑惑不解,他只好朝野狗挥挥手,然后摸进了丹书的房间。

丹书睡得正香,他是越初云贴身的侍从,在下人里地位高,平时不用做什么活计,自然不用过早起来,越初云玩心大起,爬上了丹书的床,学着野狗用头发把丹书弄醒。

“唔,谁……别闹……”丹书睡得迷迷糊糊,还当自己在做梦,过了好一会儿才发现枕头边竟然躺着越初云,猛地睁开眼睛坐起来,“小君,你怎么会在这?”

越初云自首,“丹书,院子里最近是不是闹鬼?其实我就是那个鬼。”

这话一下子把丹书弄得更迷糊了,可他是多聪慧一个人,很快就反应过来怎么回事了。

“小君,你白天不多走走,晚上一个人出去,多不安全啊,下回可别这样了,唉……快起来,我送你回房里睡。”

“丹书,我想换身衣服再睡。”

“好好好,我去给你拿,还要什么吗?”

“要多吃东西,睡醒了想喝粥。”

“新鲜了,我们小君也想吃东西了?你要喝什么粥,我亲自给你熬,山药百合燕窝粥好不好?”

“不要,我要喝野菜粥。”

丹书觉得自己可能还是没睡醒,野菜粥?哪来的野菜?

“小君,你是不是烧糊涂了?”

丹书打趣去摸越初云的额头,结果还真很烫。

越初云连日高烧不退,吃了好些温和进补的药也不见好。

后来换了个熠都有名的年轻大夫,干脆写了一剂猛药,越初云刚开始吃新药的时候,病症竟愈发严重,忽冷忽热,难受得很,第二日更是将好不容易吃下去的东西吐了个一干二净,丹书急得去侯府告庸医的状,没想到而后越初云一觉睡醒已然退了热,胃口也比从前好上许多。

人只要有胃口吃东西,身子总能好起来,更可喜的是,越初云不似从前那样郁郁寡欢,总拉着丹书说话,丹书给他读那些民间话本,他也听得很有兴致。

刚从越初雪那里过来的时候,丹书只觉得越初云这个主子木讷软弱得很,这段时间见了开朗的一面,才发觉越初云其实心性还跟小孩子似的,口味也和孩童无异,喜欢吃酸甜的东西。

丹书若是跟着贵为王妃的越初雪,前途自然更好,可那到底是个高傲聪慧之人,又颇有手段,丹书免不了要谨言慎行,战战兢兢。越初云眼下虽只能在这南苑深居简出,心地却良善至极,从不随意迁怒于下人,伺候起来倒也自在许多。

这次病好之后,越初云整个人精神了不少,竟也有心思管起苑内之事。丹书到底不是主子,下人们未必真心服他,况且换来换去都是侯府里出来的人,最清楚越初云这个内君是受了什么委屈来了南苑,哪怕敲打过一番,也是没过几天便旧态复萌。

越初云心肠软,却不是充耳不闻,让丹书整理府中奴仆名单给他过目,又一一问起各人脾性,丹书早就积攒了一堆怨气,谁不老实,谁手脚不干净,都说与越初云听。

“我本来也不喜欢人多,就一个人住在这,不用这么多人伺候。”越初云的意思,便是不好的都撵出去,横竖他不在乎人多人少。

这从南苑撵出去的人,自然是连侯府都回不了了。

其实,他问起这些也压根不是为了整顿内院,而是想打听心里记挂着的那个人,便又装作不经意地问起丹书,南苑的人是否都在这名单中了。

“倒也不是,前段时间有个东澹人上门乞食,本来赶出去也就罢了,但厨房里一个叫燕娘的一时心软来求我,说府里能做粗活的人不多,问我能不能留下他砍柴。小君你是不知道,这南苑的柴原本都是买来现成的,我一查账,发现那个采买中饱私囊,刚把人打发了,正愁这事一时不好解决,便答应下来了。一个卑贱的东澹人,赏他口饭吃罢了,不算我们南苑的人,便没有记录在册,平日里,也不许他在府里瞎晃悠的。”

“东澹人也是人,你怎么这般瞧不起?”丹书都如此,其他人只会更过分,越初云难免沉下脸来,“我听闻东澹常年见灾,他们能逃难到北泽已是不容易,你们可别让我知道这里还有欺负人的事。”

“小君不知道,东澹人粗鄙得很……”丹书本还想说几句,见越初云难得冷着脸,便赶紧不说了,“小君说了算,我会打点好的。”

越初云这才点点头,不多说什么了,他知道丹书聪明,问多了起了疑心就不好了。

翌日,他又想起答应要给野狗做点心吃的事,只说自己无聊,想练练手艺,吩咐丹书去准备,忙活一下午,做了一碟龙井酥,一碟茉莉花糕,

越初云赏了一些给丹书尝,剩下的说留着自己吃,丹书知道他不可能吃得了这许多,只当他一时高兴闹着玩。

到了夜里,越初云这个“游魂”便故技重施,带着点心溜到了后院野狗的住处。

丹书做事果然妥当,越初云只是随口一提,当日他便亲自带人来了野狗这里,尽管布置匆忙,这柴房终归也像是给人住的地方了,又跟野狗说,以后准他去饭厅吃饭。

野狗去吃饭也有人给他脸色瞧,只是脸色有什么要紧,菜色才要紧,他挨了好些年的饿,一下子能吃上两荤两素的热饭热菜,哪里还管别人的脸色,心里不知多高兴呢。

他吃饱了饭,夜里便睡不着,正躺在床上辗转反侧,听见有人敲自己的门。

他心里隐隐知道是谁,开了门,果然正是猜测的那个人。

“皎皎。”野狗有些喜出望外,看了看四周,确保除了越初云没有旁人,极为小心地让越初云进了屋,随后把门掩实。

越初云进来之后环顾了一圈,知道丹书办事不差,表面上却装作很新奇似的,问道,“咦?你这儿怎么变了个样?”

“听说是这府里的主子开了恩,让管事给我添置了些东西,你看,有床睡了,还有桌椅板凳和这些个柜子,可以把东西归拢好,他们还给了我几件衣服呢,都是新的,这家主人心地真好。”

越初云听了很是得意,想着自己心地一贯是很好的。

他把带着的点心放到桌子上打开,“答应了你的,给你带点心吃,这是我亲手做的。”

野狗看着那些点心,只觉得太过精致,既舍不得下嘴,他一时半会儿也吃不下,“谢谢你,可我今天晚饭吃得太饱了,现在什么也吃不下。”

他说完,不忘给越初云倒了一杯热水。

越初云有些失望,可转念一想,野狗这是和其他人一样,可以去饭厅吃饭了。他把点心重新包好,告诉野狗留着明天吃。

“皎皎,你怎么隔了这么多天才来?是忙着伺候这家主人吗?我听厨娘姐姐说这家主人病了好几天了。”

越初云连忙点了点头,其实他一点也不会骗人,但野狗每次瞎猜都还能自圆其说,他正好顺水推舟,“你盼我来吗?”

野狗被越初云盯得有些不自在,心虚得别过头,“我嘛,没出息,惦记你一口吃的。”

“哦。”越初云不是想听到这种回答,不过他也不怎么相信。

野狗的眼睛还是忍不住去瞟越初云的脸,气色好,更好看了。

点心送到了,越初云应该回去了。

但是他不想回去。

他看到野狗的床头插着几只草编的小玩意儿,便拿起来把玩,问野狗这都是什么。

“狗尾巴草编的,你手里那个是小狗,还有的是蚂蚱和小马。”野狗摘了许多狗尾巴草,随手抽起几根编给越初云看,他动作干净利索,没几下就编成了一只活灵活现的小狗。

“哇。”越初云养在深闺,压根没有见过这种玩意儿,虽然粗糙,但确实有野趣。

野狗把草编小狗递给越初云,“你喜欢?那送你了。我小时候没有玩具,就只能弄这些东西消遣,来的路上也编了些,结果有北泽小孩竟然愿意出钱买,一文钱一个,我想着趁有功夫的时候多编些,后面拿到市集上卖。”

越初云转着那只小狗,心里也在琢磨,“你手这么巧,不如再编些戒指,手环,说不定能卖给姑娘家。”

野狗眼睛亮了亮,觉得这是个好主意,可转念又摇了摇头,“可我哪懂什么戒指,手环,乡下人一个,你们北泽人什么好东西没见过,哪里看得上我编的。”

越初云很不喜欢野狗讲这种妄自菲薄的话,转念一想,说不如做,“若是我画给你,你能照着样子编出来吗?”

野狗点了点头,“这应该不难,就是要费些时间。”

“那你等着,我回去之后画给你。”

下次又可以来找野狗了,越初云心想。

野狗嘴上说着好,等真的卖出去,赚来的钱便对半分,越初云说自己不用,野狗却坚持要分成,最后越初云说对半分不成,野狗七他三,否则他也不画了,野狗这才答应下来。

野狗心里多半还是当玩笑,却不知这熠都上下,越初云是最会画花样子的了。

越初云捧着那杯热水磨磨蹭蹭喝了几口,突然说,“我不想叫你野狗,这又不是名字。”

野狗被这话弄得不明所以,他和越初云才相识,却觉得眼前这人对他很好,一点也不似其他人那样不待见他,只是他早就被不待见惯了,也不往心里去,“一声称呼罢了,我都无所谓的。”

越初云摇摇头,“不行,人还是得有名字的,实在不行,我给你取一个好不好。”

他用手指蘸了蘸杯子里剩下的一点水,在桌子上写了个“靳”字,“靳是东澹的国姓,你就姓靳好不好?”

野狗盯着桌子上那个字,只觉得这字认得他,他却不认得这字,不过他觉得既然自己是东澹人,姓靳也没什么不好。

“好,从今以后我有姓了,姓靳。”

“从前你家里人怎么称呼你呢?总有个叫法吧?”

野狗表现出来的样子一直很开朗,听到家里人三个字便低下了头,似乎也想到了一些伤心之事。

“他们叫我阿尘。”

“阿辰?星辰的辰吗?还是清晨的晨?”

“不是,是灰尘的尘,东澹人起名字都不挑好字,贱名才好养活。”

越初云心想尘字寓意不好,不如改个字,可既然这是野狗家里人的叫法,他还是没有说什么,而是用水在“靳”边上添了一个“尘”字。

“靳尘,竟也很好听,以后我跟你家里人一样,叫你阿尘好不好?”

“好啊。”野狗笑着念了几遍,“靳尘……我叫靳尘。”

靳尘照着越初云的字去描,可他不认字,笔画顺序自然都不对,越初云便拉过他的手,用手指在他的手掌上写,写完他问靳尘会了吗,靳尘摇摇头,他再写一遍,靳尘还是不会,他又再写一遍,写得很慢。

“还不会吗?不会我就多写几遍给你,靳字有些难,慢慢学总会学会的,你先学自己的名字,后面我再教你简单的。”

靳尘的手掌很热,越初云的手却很凉。

靳尘也不知自己怎么就胆大妄为,将越初云的手握住了。

靳尘初遇越初云的那个晚上,也是机缘巧合,他听到声响出来,倒是想看看南苑里流传的“鬼”长什么样子,见湖心亭似有光亮,又听到“噗通”一声,反应过来有人跳湖,想也没想便一跃而下,救了越初云上岸,着急忙慌地抱进柴房里,脱去彼此身上湿了的衣物相拥取暖,而后又烧了水给越初云擦身冲洗,为越初云换上干净的衣物。

他刚满十七岁,在此之前从未与坤泽有肌肤之亲,说不动情起念都是假的。

他不知道越初云为何伤心,也不敢问,他觉得这个漂亮的北泽人看起来有些迟钝,许是脑子不太好,身子也差,像用点力就要碎了似的。

至于哪里需要用力,靳尘没敢细想。

越初云信守诺言来找他,他已然喜出望外,不用说还亲手给他做了精致的糕点,给他起名字,教他写字。靳尘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鬼迷心窍,想去握住越初云的手,等他觉得这么做不对,准备松开的时候,越初云却回握住了他的手。

越初云纤细的手指穿过他的指缝,与他十指相扣,接着,扑进了靳尘怀里。

那天夜里,其实也只是抱了一抱,而后,他们便时常在夜深人静时私会。

越初云带着他画的那些花样子来,靳尘照着编,越初云画得精致,有些样式着实难编得一模一样,但靳尘手上功夫很好,哪怕一时不会也能琢磨出来其他办法代替,几个晚上编了许多精致的手环与戒指。

靳尘一门心思编东西的时候,越初云坐在旁边看。靳尘觉察到越初云最喜欢看自己编小动物,便问起他的生肖,越初云说自己属兔子,他就编兔子给他。

越初云又问靳尘属什么,靳尘说自己属马。

越初云早就知道靳尘应该是比他小,没想到整整小了三岁,才十七便这么高,想来东澹人不管是体型还是外貌,都比北泽人更出挑,可惜吃不饱饭,还过得流离失所。

越初云把玩着手里的小兔子,又瞥见靳尘床头挂着一只草编小马,他伸手把那只小马拿下来,用小兔子的头蹭了蹭小马。

靳尘以为越初云又在犯傻,问他在干什么?

越初云的确在犯傻,手上动作不停,“小兔子在亲小马。”

“兔子怎么能亲马呢?兔子那么小,那么矮,哪里够得着?”

“够得着的。”越初云眨眨眼睛,凑到靳尘身边,亲了亲靳尘的脸。

亲是他主动亲的,亲完脸红的也是他,他为自己这样大胆的行为羞涩不已,恨不得要找地方躲起来,但靳尘不允许他躲,一把把他拉过来,让他坐到自己腿上。

抱是之前就抱过了,亲还是第一次。

不过亲脸算得了什么?

靳尘是童子,对床笫之事却不是一概不知,逃难的时候一堆流民报团取暖,总会有苦命的鸳鸯冲昏了头脑,还没温饱就思淫欲,在深夜里跑到树林里耳鬓厮磨,靳尘起夜时候撞见过几回,初时不懂,好奇看过几眼,而后知道了是怎么一回事才晓得避开。

抱过越初云是会有瘾的,靳尘抱过一次,自渎时想的便全是越初云,可他准备下一步动作前,免不了还是要问起越初云跳湖的事。与之越亲近,靳尘就越想知道越初云寻死觅活的原因,否则他总觉得自己和怀里抱着的人还是陌生,还是隔着什么。

越初云很享受被靳尘抱着,他靠在靳尘结实的肩膀上,说,“我也不知道,那几天总是神不守舍,像被一朵乌云跟着。”

他回想起来,甚至有几分后怕,湖水那么冷,濒死的感觉那么难受,自己怎么就有了那种念头?即便想起那个孩子他仍旧会伤心,但自从跳了一回湖,那种压着他透不过气的感觉就消失了,他自己都不明白那天究竟是怎么了,竟然会不要命地跳进湖里去。

他决定和靳尘坦白,“来这里之前,我没了一个孩子。”

越初云摸着自己平坦的小腹,娓娓道来,“我嫁了人了,但丈夫心里有其他人,我知道我丈夫满心满眼是他人,但我也不介意,我想着只要孩子生下来,便有人陪着我,我就再也不是孤身一人。那碗滑胎药端过来的时候,他们告诉我是安胎药,也怪我太大意,不明所以喝了,孩子也就这么没有了,我丈夫为了维护那个人,情愿说是他自己要给我喝的。”

“你就为了这个不想活了?”

“你都不心疼我的?”

越初云觉得自己受了天大的委屈,什么叫“就为了这个”?他想站起来,不给靳尘抱了,可靳尘的手臂粗壮有力,把他箍得很紧。

“不是不心疼你,可若是那天我没救你,你就为了这点事情没了命,多不值得?我们东澹人为了保命,树皮也吃,草根也吃,女人和坤泽肚子饿起来甚至可以什么尊严都不要,你这样寻死,我不明白。”

“没了那个男人的孩子,你和其他人再生不就好了,又不是什么难事。”靳尘的喉结动了一下,手也开始不规不矩起来。

“胡说什么,谁要和什么其他人生孩子。”越初云当然知道靳尘什么意思,被轻薄了也不抗拒,“况且大夫说我伤了身子,不会再有孩子了。”

“有又怎么样,没有又怎么样。”靳尘对此毫不在意,毕竟他的身份那么糟糕,要是和越初云弄出孩子,他怕对越初云不好。

他太喜欢越初云了,怎么如此可怜又可爱,忍不住急色地舔了舔自己的嘴唇,“我以前就想不通,怎么东澹人越穷越要生,顾好自己不就行了,要孩子做什么,自己饿肚子,生下来多一张嘴,还是饿肚子,我爹娘问也没问过我,就把我生下来,让我一出生就忍饥挨饿,真叫造孽。做人很快活吗?不生就不生了,也没什么不好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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